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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0年)

【字号:    】        时间:2021-04-25      

 

黄冈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月 日在黄冈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黄冈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官书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省院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1〕,坚持“稳进、落实、提升”工作主题〔2〕,坚持“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工作主线〔3〕,带领全市检察机关全面贯彻落实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汛抢险救灾和检察事业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疫情防控阻击战、疫后重振攻坚战、防汛救灾突击战连环叠加,对全市工作包括检察工作带来极大困难与挑战。全市检察机关与广大干部群众并肩奋战、砥砺前行、忠实履责,办理各类案件18106件,同比上升19.23%。 

一、聚焦黄冈大局,全力服务“六稳”“六保”


坚持依法全面履行职责,用检察担当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全力参与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灾。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期间,两级院领导深入2个区16个乡镇(社区)参与督导各项防控工作;圆满完成“四类人员”隔离点安保、流行病学调查、病亡人员“关心关爱”等18项专项任务;873名党员干警下沉社区参与一线防控,110人受到各级通报表扬;扎实抓好机关和住宅小区疫情防控,确保了机关工作人员和住宅小区安全,市院和2个基层院住宅小区被命名为“无疫小区”,全市无一名干警感染新冠肺炎。坚持疫情防控、司法办案两手抓、两手硬,运用远程提讯、网上开庭等方式办理各类案件718件996人,有力维护了疫情防控期间社会稳定。进入汛期后,全市检察机关严格落实调度指令,投入车辆117台(辆)、警力552人参与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圆满完成各项任务,为安全渡汛贡献检察力量。


全力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项法律监督工作,突出防范化解金融领域的重大风险,办理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案件75件130人,协助挽回经济损失26393.74万元;健全群众来信来访办理机制,办理群众来信来访883件,做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率100%;着力化解疫情影响带来的民商事风险,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民事检察案件19件,监督相关部门督促及时兑付166名农民工工资73.925万元。黄梅县院办理的1件案件被高检院评为涉疫典型案例。服务保障决战脱贫攻坚,办理侵害农民利益犯罪案件37件,对扶贫对象司法救助29人,两级院投入帮扶资金166万元支持联系点疫后经济重振,42个精准脱贫联系点实现决战决胜。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依法精准打击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批捕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47件81人、起诉160件314人,监督立案13件15人。


全力参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十百千万”4和“六清”5行动,受理审查起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40件223人、提起公诉49件304人,发现并移送涉黑涉恶线索17条、“保护伞”线索69条,发送检察建议80份。市院办理的石戈蕾等17人、麻城市院办理的洪建国等22人、蕲春县院办理的杨亮等41人、浠水县院办理的占强等13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社会反响良好。深化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保护民营经济发展等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助推疫后经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依法批准逮捕涉企案件49件66人,监督立案涉企案件13件,依法对非公企业“四类人员”6不捕不诉38人。武穴市院办理孙某涉嫌串通投标罪案件时,综合考量其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等情况,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保障其所在企业正常运转经营。扎实推进“四进”攻坚、“全市政法机关复工复产保驾护航专项行动”,两级院选派干警组成43个工作专班,在 23个企业、13个项目和43个行政村、37个社区开展联系帮扶,帮助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实际困难106个。


二、强化法律监督,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深入贯彻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求,“工匠精神”办好每一起案件,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突出“主导责任”做优刑事检察。实施“统筹做优刑事检察”工程,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3746件,适用率达89.46%。践行“轻轻、重重”“少捕慎诉慎押”检察司法理念,依法不批捕318人、不起诉489人。发挥“捕诉一体化”7工作模式效能,司法效率不断提升,“案-件比”8下降为1.42,同比下降0.43。依法办理未成年人检察案件180件;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9,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覆盖面不断扩大,开展法治讲座201场次,罗田县院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和入职查询制度工作成效得到上级充分肯定。认真履行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职责,立办案件5件5人,其中要案2件2人。强化刑事执行监督,提出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意见255件;深入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检查核查378人计514.95万元,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13件。


突出“精准监督”做强民事检察。坚持“全市一盘棋”办案思路,着力在监督的精准性上下功夫,突出监督纠正重大典型违法问题,一体推进裁判结果、审判活动、执行活动监督,办理三类监督案件368件,提出10件,提请抗诉10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0件,及时监督纠正审判、执行环节诉讼违法行为,检察监督意见综合采纳率达到79.55%,高于全省检察机关9.13个百分点。蕲春县院办理邓某与某置业公司民间借贷纠纷财产保全监督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营造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良好环境典型案例。


突出“争议实质性化解”做实行政检察。紧盯“案结事了政和”目标,办理行政生效裁判、行政审判、行政执行监督案件117件,检察监督意见采纳率77.43%,居全省检察机关领先位次;对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的案件,多措并举释法说理,用心用情化解争议,实质性化解争议49件,有效维护司法权威、保障依法行政。黄州区院办理邹某生等8名农民工被拖欠工资长达4年的行政争议案件时,通过公开听证方式实质性化解了争议,帮助8名农民工拿到全部劳动报酬。黄梅县院办理的涂某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案被高检院评典型案例。


突出“积极、规范”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聚焦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落实市人大立法、回应民生关切,加大办理法定领域案件力度,积极探索办理“等”外领域案件,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等5个公益诉讼检察专项行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71件。通过办理检察公益诉讼案件,督促30家企业进行污染环境问题整改,709个村庄治理生活垃圾,治理饮用水源保护地384亩,整改问题窨井盖786处,补植复绿林木55余亩、增殖放流水生动物600公斤。团风县院开展英烈纪念设施和荣誉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成效被《学习强国》平台宣传报道。武穴市院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经验材料被高检院转发全国检察机关学习参考。


三、着眼强基固本,倾力培育检察事业发展源动力

坚持抓基础管长远,持之以恒固本培元,不断夯实检察事业行稳致远的坚实基础。


深化改革增活力。坚持贯彻上级改革部署与结合实际推进创新相结合,圆满完成市改革办下达的完善监察机关管辖职务犯罪案件指定异地立案调查与起诉、审判相互衔接机制等4项改革任务。深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有序推进检察官等级晋升、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司法行政人员职级并行等工作,进一步激发各类人员活力。突出司法办案“三个效果”评价和实绩导向,进一步增强绩效考核的科学性、导向性,促进创先争优。


探索创新促提升。抓实司法为民“八件实事”10,探索推进15个工作创新项目〔11。通过建立远程提讯、司法警察协助公益诉讼检察等一系列工作机制,有效提升疫情常态防控形势下司法办案效率;会同市中级法院建立民事行政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协作配合机制,有效解决了民事行政执行活动法律监督现实难题,实现民事执行监督案件办案数和法院采纳监督意见双提升;开展“优秀法律文书、优秀检察建议、优秀典型案例”等评选活动,发挥“优秀”的牵引功效,促进检察工作品质全面提升。红安县院2件案件被评为司法为民“八件实事”“十大典型案例”。


从严治检强队伍。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确立机关党建“三个三”〔12总体思路,推进党建任务落地落细,教育引导全体干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实施素能提升工程,强化业务培训、轮岗交流、挂职锻炼,不断提升司法办案本领,英山县院1名干警荣获全国业务能手,全市两级院12名干警进入省级人才库,5名干警被高校聘为客座教授。狠抓纪律作风建设,集中通报全市检察机关违纪案例,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宣教月和纪律作风整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等活动,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问责,运用“第一种形态”警示谈话3人,筑牢司法廉洁的“防火墙”。全力配合省院党组巡视市院党组工作,扎实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严肃认真对3个基层院党组开展政治巡察,聚焦问题短板,督促整改提升,已实现本届党组对基层院党组巡察全覆盖目标。


夯实基层固根本。全面贯彻上级院“基层建设年”活动部署,确立“强基固本、全面提升”目标,聚焦基层院“八化”13建设,突出打造特色品牌,推进“提能、提质、提效,补短、补弱、补强,创亮点、创特色、创品牌”工程,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实现新提升,检察队伍“四化”建设取得新成效,检察管理科学化信息化开创新局面,检务保障现代化实用化迈上新台阶,实现了基层院建设“花开满园”。麻城市院、红安县院分别荣获全国、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


四、诚恳接受监督,努力提升检察司法公信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人民监督之下,确保检察工作规范高效运行。


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严格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一委两院”工作联系机制,及时报告重大工作、重大事项,市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向市政协常委会通报了检察工作总体情况。基层院向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检察公益诉讼、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向政协常委会通报了年度工作情况。密切代表委员联络,邀请代表委员旁听案件庭审、参加案件公开听证和检察开放日等活动119人次。全面贯彻、认真办理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建立人大政协交办协商事项办理工作责任制,市县两级院检察长牵头,专班研究办理“两会”上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市政协交办的提案,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4号建议、市政协第159号提案都按时办结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全面接受人民监督员及社会各界监督。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履职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列席重要检察工作会议21次,对办案活动进行监督319件次,参加案件公开听证、公开审查61件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举办“服务企业发展”“英雄模范走进检察”等主题公众开放日3次,让人民群众零距离感受检察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围绕社会热点、人民群众关注点,主动讲好检察故事,市院微信公众号—“黄冈检察”荣获全国检察机关“百佳公众号”。深化案件信息公开,发布重要案件信息487条,公开生效法律文书3863份,提供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7148次,保障公众对检察活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刚刚过去的2020年,我们在市委和省院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因势而谋、顺势而为、克难奋进,各项工作健康良性发展。市院荣获“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等表彰,5次在全国、全省作工作经验交流;全市检察机关有63个集体和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向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和全市人民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2020年的工作,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主要是:对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市域治理现代化的新任务新要求,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大局的精准性还需进一步提升;“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依然存在,检察业务的实效性还需进一步提升;新形势下检察队伍素能建设任重道远,思想政治建设、履职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我们将积极争取支持,通过不懈奋斗,努力解决这些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推动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处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交汇点,是 “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工作部署和市人大决议,主动融入黄冈“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强化法律监督,强化改革创新,强化检察自身建设,用检察担当为实现黄冈“十四五”规划良好开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依法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深入“让法治成为湖北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要求,坚持司法不忘大局、办案考虑发展,积极参与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强化“打击”职能,依法惩治各类破坏营商环境的犯罪,增强市场主体的安全感。强化“监督”职能,加强涉企诉讼法律监督,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强化“预防”职能,深入研判涉企案件背后社会治理、企业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促进堵漏建制、规范经营。强化“保护”职能,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秉持“少捕慎诉慎押”检察司法新理念,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让检察司法办案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 


(二)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司法公平正义。坚持把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司法办案的核心价值追求,大力加强法律监督。强化刑事检察主导责任,加强立案、侦查、审判和刑事执行法律监督,当好犯罪的国家追诉者、合法权益的保障者、司法公正的维护者、社会矛盾的纾解者。树牢民事检察“精准监督”理念,把对事监督和对人监督结合起来,全面履行民事检察职能。强化行政检察“争议化解”职能,协调推进案件监督和争议实质性化解,助推实现案结事了政和。突出公益诉讼检察“积极、规范”要求,抓实法定领域案件办理,加大“等”外领域探索力度,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


(三)持续做好检察为民实事,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把人民满意作为根本出发点和检验工作成效的试金石,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加强《民法典》实施的法律监督,促进把《民法典》确立的平等、自愿、权利保障等立法精神落到实处,维护好当事人的民事权益。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突出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家庭的救助,帮助案件受害人纾难解困。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从严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发挥好生态环境公益讼诉职能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四)扎实加强检察自身建设,增强法律监督能力。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着力推动检察工作创新,以改革创新激活力促发展。锲而不舍加强队伍建设,坚持“四化”方向,贯彻“五个过硬”“四个铁一般”要求,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不断提升司法办案本领。持之以恒加强基层院建设,强化基层建设的帮扶、指导和支持,推进基层建设22项任务落地落实,不断夯实检察事业基层基础。与时俱进加强检察公共关系建设,加强检察宣传,讲好检察故事,展示良好检察形象。


(五)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工作运行规范高效树牢“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理念,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在接受监督中不断提升检察工作品质。树牢“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加强与其他执法司法部门沟通协调,建立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汇聚法治建设合力。树牢“阳光司法”理念,深化人民监督员履职监督,加强内部司法办案监督制约,深化检察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


各位代表,2021年工作已经拉开序幕。万里征程风正劲,千斤重任阔步行。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院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扎实抓好各项检察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黄冈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相关注释

 

〔1〕“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指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2018年3月27日在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十二字”总体要求,即“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

〔2〕“稳进、落实、提升”工作主题:指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2019年3月12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提出,2019年检察工作主题是“稳进、落实、提升”,具体要求是:把握“稳进”这个大局,依法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把握“落实”这个重心,推进重大部署落地生根;把握“提升”这个目标,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有新气象新作为。

〔3〕“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工作主线:指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晋2019年1月16日在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作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提出,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工作主线,努力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多更优的“检察产品”。

〔4〕“一十百千万”行动:指中央政法委提出的建立一个扫黑除恶常态化的长效机制,开展十大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行百起大案挂牌督办、开展千名涉黑涉恶逃犯缉拿追捕,确保成起案件依法审结。

〔5〕“六清”行动:指中央政法委提出的对涉黑案件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

〔6〕非公企业“四类人员”:指非公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经营管理负责人、关键岗位工作人员。

〔7〕“捕诉一体化”工作模式:指检察机关2019年内设机构改革后,办理刑事案件实行同一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由同一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负责办理的新办案模式。

〔8〕“案-件比”:指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案,与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相比,形成的一组对比关系。 “案”是指发生的具体案件,“件”是指这些具体的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通过“案”数与“件”数的比值计算,得出“案-件比”(案-件比=1:X)。 

〔9〕“一号检察建议”:指最高人民检察院2018年10月,就加强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等问题,向教育部发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设书》(高检建〔2018〕1号),简称“一号检察建议”。

 〔10〕司法为民“八件实事”:指深化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深化构建新型检律关系、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推动建立“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开展惩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加大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案件追赃挽损力度;加大涉民营企业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力度;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


〔11〕工作创新项目:指市院2020年年初确定的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机制创新;检察人员绩效考核;建立完善全市检察机关捕诉一体案件质量考评督导机制;检察机关派驻公安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派驻公安法制部门制度;远程视频提讯、庭审试点工作;巡回检察;建立检法两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联合机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化支持体系;涉检信访公开审查全覆盖;推广案件信息智慧公开系统;司法办案执法督察;建立和落实司法警察协助、保障公益诉讼办案机制;以技术检案的高质量和办案的规范化提升检察技术监督质效;精细化管理提升年。

〔12〕机关党建“三个三”总体思路:指提升三力:机关党组织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基层组织力;探索3+机制:党建+业务、党建+改革、党建+服务社会;落实三化:载体多样化、运行规范化、管理精细化

 〔13〕基层院“八化”建设:指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司法改革规划中提出的基层检察院改革目标是:司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