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中清理中小学、幼儿园内及周边烟草制品零售店,定期开展“回头看”,建立工作台账,全面系统排查,避免出现监管漏洞,有效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二、售烟网点应当在显著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电子烟”警示标志。
三、售烟网点应当主动拒绝未成年人购烟要求,对难以判明是否为未成年人的,要严格进行身份证件查验。
四、依法劝退、取缔无证经营烟草制品行为。
五、开展普法宣传“进校园”,多措并举向中小学生普及吸烟危害、“上头电子烟”等新型毒品防范知识,防止学生沉迷烟卡游戏,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抵制诱惑能力。
六、 全面从严监管电子烟经营行为,持续加强互联网渠道管控,引导电子烟实体店合法规范经营。
七、依法查处向未成年人售烟违法行为。
八、依法查处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的行为。
各单位应切实加强对本通告的宣传贯彻和执行落实,认真把净化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烟草市场环境作为日常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对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依法保障和维护未成年人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
监管举报热线:12313、12315、12309 检察服务平台二维码:
特此通告。
黄冈市烟草专卖局 黄冈市人民检察院 黄冈市教育局 黄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4日